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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的元素:形式、場所、構築,最恆久的建築體驗、空間觀與設計論(全新增訂版)

Elements of Architecture: From Form to Place + Tectonics

作者:
皮耶‧馮麥斯
出版日期:2017-07-06
ISBN/ISSNISBN:9789869481205
$599
1986年首次出版,感知性+觀念性的建築永恆之道,最新增訂版

可信的基礎,啟發正確建築觀,30年歷久彌新經典導論
最恆久的原理原則 VS 最值得一學的設計理論
交通大學建築所講座教授暨人社院院長 曾成德 選書導讀

「馮麥斯希望為建築學習揭櫫的是『設計的理論』,也稱之為『方案的理論』。『設計』與『方案』不僅是學門之外的人所難以明白的名詞,也是建築人自己說不清楚的過程。……建築師手中拿著建築方案,這是他的設計,這是他的夢想。而我們知道:『方案的理論』才是建築之夢的基礎。」──曾成德

「教授建築近二十年來,這本最適合幫助同學進入建築領域。」──林昌修

「出版至今逾30年仍歷久彌新,是引導學生認識建築的一本經典教科書。」──施植明
「在數位時代的今天,書中談述的空間觀念正在全面流失中。」──Kenneth Frampton

國內外各大建築院校指定參考書目、學術論文引用專書
這不是一本歷史也不是理論,而是一本詳盡的導論,對建築界眾所接受的概念,做一番分類總覽,書中架構出的感知性和觀念性,性質接近「設計的理論」,幫助我們了解建築設計的觀念,發現一些確實可信的基礎,學到一些方法。增訂版做了大幅擴增與修訂,後半部5-10章,是當中最具新意的部分,收錄了許多全新素材,尤其是以空間為主題的第五章,令人耳目一新,當中詳述了各種範疇的空間觀念,在數位時代的今天,這些觀念正在全面流失中。另於附錄中,收錄半世紀以來討論建築組構、城市和地景的三篇重要文章。

作者融合逾三十年的教學經驗,以一位西歐建築師的角度書寫,深受「完形心理學」、「現象學」影響,結合理論與實務,特別強調「know-how」。從不同角度談論各種建築體驗,包括秩序vs.失序、場所vs.空間、光線vs.陰影、對稱vs.非對稱。

書中援引的例子,囊括國際大師,從艾森曼、李伯斯金到哈蒂,從黑茲貝赫、西薩到妹島,從蓋瑞、祖姆托到赫佐格與德穆隆,從安藤忠雄到伊東豊雄,並說明一系列最關鍵的空間觀念,包括深度、密度、相互穿透、組合、組構,連同某些現代主義的空間觀念,例如阿道夫‧魯斯的「空間體量設計」和柯比意的「自由平面」。

專家推薦

邁向建築:從閱讀理論到設計方案
曾成德 (國立交通大學建築所講座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)

十九世紀美國畫家湯瑪斯‧柯爾(Thomas Cole)畫了一幅叫《建築師之夢》(The Architect's Dream)*的畫。畫中的建築師似乎正全神傾注於想像創造更美好的世界。巨大的柱礎撐起建築師的身軀,他的臉龐揚起,眼睛微闔,四周環繞著過往歷史上各種樣式的建築。建築師側身躺靠在四部巨大的建築典籍之上,似乎憑藉著它們,他即將構思出與大師名家相互輝映的作品。在這張畫作裡,柯爾揭開了建築學門與設計創作的特質:建築奠基於材料與構造,環繞著歷史與文化,依憑著理論與概念。

在當代建築理論著述中,程大錦(Francis D.K. Ching)博士的《建築:形式、空間與秩序》(Architecture: Form, Space and Order)四十年來對於建築初學者有其無可取代性。它圖說豐富,取材經典,言簡意賅。康乃爾建築系主任夫婦西米區與沃克(Andrea Simitch and Val Warke) 近年出版的《建築的語言》(The Language of Architecture),以字典與「關鍵字」的方法以及橫貫古今光譜的視野,一方面列舉案例一方面釐清觀念,展現建築是眼、腦、身、手一起到位的整合性知識實踐,非常具有啟發性。建築名家赫茲伯格(Herman Hertzberger)在《建築教程》(Lessons for Students in Architecture)親自出手示範,強調建築必須在公共性上與城市環境切入的必要,對建築學科與學生極具重要性。然而本書,皮耶‧馮麥斯的《建築的元素》(Elements of Architecture: From Form to Place + Tectonics)的特出之處,則在於對於建築設計,提出一個兼具認識論與方法論的描述、分析與論證。

本書的架構正如副標題,由三個部分構成,以建築在自身客體、空間環境與物質材料等三個面向探討設計的產製與施為。我們或許可以像閱讀建築設計方案圖面中的剖面圖,在目錄裡按圖索驥,由作者所謂的三個「插曲」切入理解本書的意圖與作者的觀點。這些「插曲」正如矗立的大牆,界定了建築的存在,界分了室內與戶外,也連結了兩者,建立了建築的意義。他們分別架起了本書的四大內容:元素與原理、空間與光影、場所與地景,以及材料與營造。進一步的閱讀則會發現,在插曲一與插曲二之間的兩個篇章,分別是關於空間與光影的探索,透露出作者所依據的──而前言作者法蘭普頓 Kenneth Frampton 也觀察到「有點對立」的兩個思想立場──完形心理學與現象學。而插曲二與插曲三之間則介紹了當代最為緊要的顯學:地景與身體。此外,插曲三則迅速帶向此一增訂新版所擴充的重要主題:構築。馮麥斯毫不保留的指出這個部分對於建築學習的重要:學校學習「未必是把設計、材料和營造融為一體的最佳培育場所」因此他希望「喚醒對於構築的品味」進而「把營造當成建築設計裡的關鍵要素」。

「建築設計」。馮麥斯常一再強調本書探討並且希望為建築學習者揭櫫的就是「設計的理論」(Theory of Design),而法蘭普頓則稱之為「方案的理論」(Theory of Project)。「設計」與「方案」(或譯「專案」) 不僅是學門之外的人所難以明白的名詞,也是建築人自己說不清楚的過程。其實我們當今在建築界所知曉的「方案」這個字的意義乃是西方啟蒙晚期的重要思想家、作家、考古學家與建築理論家伽特赫梅赫.德.甘西(Antoine-Chrysostome Quatremère de Quincy)在《建築學歷史詞典》(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'Architecture)一書中所提出。有別於藝術畫作,伽特赫梅赫.德.甘西將建築的產製、設計的發展視為一種過程,必須藉由各種理論、方法與工具,依靠一系列彼此關聯、相互指涉的各種圖版與多張圖面,並透過與各種歷史理論知識與意匠概念發想相互應證、不斷來回所投射(project)而成。

當然,遠在西元前一世紀,維楚維斯(Marcus Vitruvius Pollio)就已在《建築十書》(De Architectura)中隱然揭示這一點。他不僅指出製作各種營建圖面時必須思索與比例量度原則 (proportion)的關係,更直接點出建築師必須具備文學、寫作、數學、幾何、音樂、醫學、法律、天文、歷史、哲學等。簡言之,建築師必須具備當代所謂「跨領域」的知識,而他的工作就是在匠人與文人,實務與理論之間彼此應證、相互投射的「方案」。

讓我們再回到《建築師之夢》:窗簾大開,柱頭撐起,歷史環繞在四周,典籍理論是依憑。面向我們,臉龐揚起,眼睛微闔,建築師手中拿著建築方案,這是他的設計,這是他的夢想。而我們知道:「方案的理論」是建築之夢的基礎。

*《建築師之夢》(The Architect's Dream)
Thomas Cole. 1840, 35 x 84 1/16 in. Toledo Museum of Art
www.explorethomascole.org/gallery/items/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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